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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综合毒性监测保障饮用水安全(水质毒性检测评价标准)

文章来源:编辑   发布时间:2026-02-18

水是生命的源泉,饮用水安全是人类生存的根本。然而突发性污染事件导致水质突变的事件时有发生,水质的恶化对水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安定。因此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建设了水质监测设备,水质监测指标主要为常规的水质理化指标,但是虽然有些排放的废水虽然常规理化指标达标,但含有对人体身体健康危害的毒性污染物。因此加强水质综合毒性监控很有必要,对保障水体的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毒性的判定方式主要有三种,半致死浓度、抑制率或发光率、安全指数权重法。

1.半致死浓度 L(E)C50

L(E)C50:急性生物毒性试验中,使受试动物半数死亡的毒物浓度。

TU=[1/L(E)C50]×100,根据TU值把废水分为五个等级,见下表。

水质综合毒性监测保障饮用水安全

2.抑制率或发光率

发光率:加入待测样品的受试发光细菌发光度与对照发光度的比值。

抑制率:待测样品与受试发光细菌接触后,发光细菌的发光度所降低的百分比。

水质毒性检测评价标准

3.安全指数权重法

根据综合安全指数判断水质状况,0-75为水质安全(包含0不包含75),75-100为水质污染(包含75并且包含100)。

以上就是关于水质毒性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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