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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氨氮超标案例(污水氨氮超标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编辑   发布时间:2025-07-17

2022年1月13日凌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值班人员接到在线监控系统报警,宁波某化工公司废水排放口氨氮超标,自动留样系统对超标排放污水进行自动留样。值班人员早上到达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止污水排放。查看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发现企业曾于凌晨5:00-8:00排放废水,自动留样系统于当天5:03采样一瓶。值班的执法人员将留样瓶内样品送检,根据检测结果,留样瓶中的废水氨氮超过相关标准。

污水排放氨氮超标案例

在线监控自动留样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在线监测数据可为证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该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染废水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对该企业处罚款17万元。

污水氨氮超标如何处理

执法人员对自动留样瓶内废水采样监测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总结总出要加强在线监控,弥补薄弱时段的监管。本案中企业利用凌晨生态环境监管薄弱时段超标排放废水。该企业废水排放口的自动监控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中心联网,一旦发现氨氮超标数据可以及时报警,通知执法值班人员后续跟进处置,实现对企业废水排放的24小时不间断监管。

数字赋能,实现了精准执法。通过在线监控的数据报警系统和自动留样系统,有效提高了现场执法的精准性,实现不到现场,远程取证,固定证据,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宁波市镇海区数字化智能监控的布点密度和建设体量居全省前列,执法人员综合运用各类数据,通过“技防+人防”相结合,精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最后就是要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效能。该企业氨氮废水为非连续排放状态,当值班人员接到超标报警赶到现场时,企业已停止废水外排。但在线监控的自动留样打破了执法人员取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及时对氨氮超标废水采样留样,固定证据,提高了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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