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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排放是否需要监测(工业企业雨水监测技术规范)

文章来源:编辑   发布时间:2025-10-14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及相应发布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部分行业需要对雨水排放口开展自行监测。

雨水排放是否需要监测

根据目前已经发布的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雨水排放口监测频次有几种规定,第一类是要求排放期间按日监测,比如石化、有机化学、制药、化肥、平板玻璃、制革、纺织印染等行业。

第二类是“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开展监测,排放期间按日监测。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每季度第一次有流动水排放时开展按日监测”,比如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

第三类是“雨水排放口每月有流动水排放时开展一次监测。如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有流动水排放时开展一次监测”,比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等。

这是几种主要的监测方式,监测的因子各行业也略微有差异,不过基本都是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这几个指标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因此,雨水排放口是否需要开展监测、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要求取决于所在的行业,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要监测雨水排放口,具体可以查看各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或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企业雨水监测技术规范

有地方规定的,按照地方规定执行,比如江苏省专门出台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应按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水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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